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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逐步撤销省属执法队伍

2018-07-29 10:58:36 新华日报

我省逐步撤销省属执法队伍

严禁罚没收入同执法机构利益挂钩

7月27日,省委办公厅下发意见,要求各地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今后,逐步撤销现有省属执法队伍,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省级机关有关部门一般不设专门的执法队伍。2018年,各设区市将选择一个县(市)开展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为解决当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意见提出,精简省级执法队伍,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统筹城市综合执法,加快推进设区市级综合执法工作,分类推进县域综合行政执法,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整合组建5到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保留必要的专业技术性强的执法队伍,最终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领域一支队伍。同时,县级执法队伍还可在乡镇、街道派驻执法力量,并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整合下属乡镇、街道组建综合执法局,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

意见还提出,赋予乡镇、街道、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发文公布与其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相适应的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清理撤并没有法定授权或委托执法依据的执法队伍,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同时,依托数字城管等资源,建立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集成监管执法各类问题来源。

此外,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追责情形,实行安全环保等领域违法行为零容忍。完善抽查机制,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记者 倪方方)

(责任编辑: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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