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官网获悉,近日,闸口海关关员在入境旅检大厅查验旅客携带物时,通过X光机发现一中国籍男性旅客背包内有一批显示为橙色的棒状物品,开包检查后发现为四根干制动物鞭,重0.35kg。由于该旅客未申报且无检疫审批手续,关员对该物品依法作截留销毁处理。
现场工作人员例行询问旅客物品的相关信息时,旅客自述该批物品为狗鞭,购自澳门,而现场查获的动物鞭表征明显与狗鞭的形态特征不符,却与猫科动物鞭表征相似,这一点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6月12日,经技术中心动检实验室鉴定,该批干制动物鞭牛源性成分为99%。工作人员将该批动物鞭用水浸泡法处理后,发现龟头处倒刺有明显剪刀剪痕迹,其中三根动物鞭在水浸后脱落下一层薄皮包层,龟头解剖呈三叉状。由此判断,该批动物鞭系用牛鞭制成的仿猫科动物鞭伪制品。
常见的猫科动物鞭有虎鞭、猎豹鞭等,虎豹等大型猫科动物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对于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而目前我国虎豹等大型猫科动物尚未摆脱濒危状态。根据国家规定,携带或邮寄濒危保护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动物源性中药材属于禁止进境物品,如虫草、鹿茸、鹿筋、蛇胆、龟甲等。一旦违法携带此类物品入境,轻则物品被截留,重则将面临立案处罚。海关特别提醒,旅客境外选购物品时,不要轻信商家所言,避免携带禁止进境物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