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起海关、工商年报将实现“多报合一”。这意味着鞍山海关管理企业要注意了,自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海关管理企业)不再通过海关相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相关个体工商户也不适用纸质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据介绍,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多报合一’年报前已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的除外),企业补报年报后可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可以在通过公示系统完成年报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海关接收企业年报的状态。
据悉,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工商(含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新增的海关年报事项不对社会公示。
年报关乎企业信用,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将会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和进出口风险管控,并将影响企业成为高信用企业。为了帮助企业快速掌握新的年报报送系统,近日鞍山海关与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举办“服务鞍钢、信用发展”企业年报现场指导会,鞍钢集团所属200余家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