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获悉,近日,拱北海关隶属闸口海关在拱北口岸出境现场查获一批蹊跷的“奢侈品”。
5月22日晚上19时40分左右,关员在出境无申报通道截查1名澳门籍女子,发现其携带的蛇皮袋内放有大量他人包裹快递等物品。女子承认袋内物品都是帮他人托带过关。经查,关员从其中数个包裹内发现多件奢侈品牌服装及鞋,包括迪奥(Dior)、路易威登(LV)、古驰(Gucci)、博柏利(Burberry)等知名品牌,且收件人均为同一人。
旅客邮寄或携带奢侈品进境很常见,但为何会邮寄出境?心生怀疑的关员对这些包裹作进一步检查,发现其中的路易威登(LV)丝巾及迪奥(Dior)平底凉鞋均附有香港专卖店的购买票据。但蹊跷的是,路易威登(LV)丝巾的一式三联银联签购单竟是完整的,且签名栏处空白。更奇怪的是,价值1万元港币的迪奥(Dior)金属字母平底凉鞋的购买日期竟是2018年7月19日。种种迹象表明,这些“奢侈品”很可能是侵权产品。经关员宣讲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法规后,当事女子承认上述物品为侵权产品,并自愿放弃上述侵权物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按照侵权货物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拱北海关提醒,携带侵犯知识产权物品进出境是违法行为,广大旅客应主动守法,文明出行。(万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