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5月21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信阳银监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信银监罚决字〔2018〕2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杨兴甫,2015年,该分行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信贷管理未尽职”行为,致使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账户,贷款形成不良,至今没有完全收回。
信阳银监分局指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上述事实违反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信阳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罚款2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