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秋风2018”行动:多地严查一批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

2018-05-21 16:36: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中国扫黄打非网获悉,近些年,经过“扫黄打非”部门持续整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即“三假”行为得到明显遏制,“三假”现象大幅减少,但在少数基层地区,假记者敲诈勒索或真假记者勾结从事新闻敲诈情况仍有发生。这类不法行为不仅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干扰了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生活,也极大破坏新闻行业秩序、伤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对此,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开展“秋风2018”专项行动中,将打击“三假”及新闻敲诈行为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进行部署和推进。各地“扫黄打非”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假记者,严厉查处暗中串通的真记者,严厉整治真假记者团伙作案。陕西、山东、河北等地成功查办了多起假记者敲诈勒索案。5月21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其中5起典型案件案情。

1. 山东滨州查办“4·15”假冒记者案。2018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滨州市“扫黄打非”部门成功摧毁以张某为首的假记者犯罪团伙。经查,自2015年以来,张某假借“某某报滨州部主任”“某某网记者”等身份,纠集赵某对、吕某华(曾因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组织多人到滨州、德州、潍坊等地以“采访”为名敲诈相关企业、单位钱财,共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目前,公安部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5人已被批准逮捕。

2. 河北邢台破获王某某等假借记者名义敲诈勒索案。2018年1月,邢台市隆尧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假借记者名义敲诈勒索案。经查,以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0年以来,搜集并以媒体曝光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负面消息为要挟,对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敲诈勒索。已查实敲诈勒索案件18起,涉案金额20余万元,涉及山东、河北等地。目前,王某某等7人已被批准逮捕。

3. 陕西渭南判决“6·08”新闻敲诈勒索案。2018年3月,临渭区人民法院以田某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2015年3月以来,田某为达到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目的,在手机百度贴吧上搜集负面题材,自称民生周刊记者,以渭南城区游艺厅等场所存在赌博行为,声称要新闻曝光并向公安机关举报为由敲诈勒索,涉案3起,非法获利73000元。

4. 陕西榆林判决“4·14”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8年4月,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决吴某、薛某某、闫某某、许某某有期徒刑3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20000元至5000元不等。2017年4月,靖边县公安局接群众报案称,2月份以来,薛某某、闫某某、吴某、许某某等人自称消费时报社记者进行敲诈勒索。经查,除薛某为记者外,闫某、许某、吴某均不是记者。四人先后以订报、拉赞助、不发表负面报道等方式敲诈勒索贾某某等人4次,敲诈金额21000元。

5. 陕西咸阳查办“3·08”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7年3月8日,吴某等4人持英才网“新闻采编证”“新闻调查证”到沣西新城公安协调办公室办公区,声称要调查关于咸阳市秦都区某村土方车被公安机关扣押一事并要求公安机关赔偿损失。工作人员发现4人所持证件并非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正式记者证,并存在以记者身份索要钱财情况,于是报请秦都分局刑侦大队展开侦察。经查,2016年10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吴某等8人多次在多地敲诈勒索单位及个人钱财,共查实案件11件,涉案金额数十万元。8人已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在进一步查办中。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