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海关总署牵头口岸相关部门推进互联互通

2018-05-18 17:52: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海关总署牵头口岸相关部门推进互联互通

——单一窗口通关更畅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官网获悉,近日,大连汇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承运的一批货物需要办理出口手续,公司关务经理于波点开“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页,输入相关货物信息,很快就收到了货物放行许可。“以前货物申报出口,需要向不同部门申报相关信息,费时费力;现在通过‘单一窗口’的‘大网页’,一键向多部门发送货物信息,大大简化了流程。”于波说。

所谓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就是大通关流程集成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许可证件申领、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资质办理、查询统计、出口退税、税费支付等9项业务功能,实现一点接入、一次提交、一次查验、一键跟踪、一站办理。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可一次性提交海关、海事、边检等口岸管理和国际贸易相关部门要求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各口岸相关部门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4月20日起,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改革后,企业报关、报检“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口岸监管也更加科学、高效。

“单一窗口”实行免费申报制度。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一站式线上办理申报、查验、支付、放行业务,并延伸到许可资质、出口退税办理等贸易管理环节。据重庆口岸办测算,通过实施“单一窗口”,水运进出口19个环节优化了8个,抵港到提货时间由平均4天压减为3天,企业成本下降10%以上。

据悉,“单一窗口”功能将继续拓展,打通监管、物流、金融、保险等国际贸易全链条服务,今年年底前实现全国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70%以上。

(责任编辑:景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