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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处理污水违法直排 珠海公安破获一公安部督办案件

2018-05-15 17:05:07 央广网

央广网珠海5月15日消息(记者郭翔宇)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获悉,今年1月份,珠海市公安局迅速侦破一宗公安部督办的污染环境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因向所在区域排放污水,严重危害周边居民的生活用水、影响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长被警方抓获。

2017年年底,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通过摸排线索时发现,辖区内的珠海市盈润电子有限公司有涉嫌排放污水的行为,随即联合环保部门对该线索进行核实。通过侦查发现,该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用潜水泵将综合池内未经处理的污水抽至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排放,直接流入厂区门口的市政污水井。经珠海市环境保护局联合金湾区环境监测站对珠海市盈润电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排放的污水进行采样,显示该公司大门西北方向市政污水井排放的200公升废水中化学需氧量3120mg/L,总铜386mg/L,均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1珠三角排放标准限值38倍和771倍。经初查,该公司将未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使大量污染物质聚集,改变了原有的空间环境,打破了生态平衡,严重危害周边居民的生活用水、影响植物和土壤中微生物的生长等恶劣行为。鉴于案情重大,珠海市公安局及时上报省公安厅和公安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将该案件列为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第一批督办案件,要求珠海市公安局严要求、高质量、限时间侦办该宗案件。

随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落实好“每周一报”、部门协作、检法会商等机制,为破获此案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1月26日,金湾分局民警到该公司传唤了负责污水排放处理的工作人员赵某某和邓某某,同日对其刑事拘留,通过进一步审讯发现,该公司时任技术主管肖某某没有履行好工作职责管理不善导致污染环境,现已闻风外逃,公安机关随即对其上网追逃,并主动出击到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抓捕,同时做通了其家属的思想工作。4月20日,肖某某在公安机关强大的政策施压下到珠海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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