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海口通报处理因商品房违规销售和虚假宣传的企业和个人

2018-04-18 15:57: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海口4月18日电(记者 王子谦)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8日通报,在海口市近期开展的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多个企业和个人做出处理。

海南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房地产销售代理资格擅自代理销售商品房,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十款的规定,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处以罚款叁万元并给予警告,撤销该司在海口市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南德佑和兴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司处以罚款叁万元并给予警告,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南康弘投资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该《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司处以罚款叁万元并给予警告,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南乐居旅游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鉴于该司尚未在海口市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该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海口市办理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该司办理网上签约业务,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口易达行盛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董某在微信发布商品房价格和贷款等不实信息,涉嫌房地产虚假宣传,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撤销该司及其工作人员在海口市的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称,近期的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旨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局同时提醒,请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严格按照海南省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及海南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求的通知》(琼建房【2018】95号)要求,守法合规从事销售活动。如有违法违规扰乱市场行为,将进一步严管重罚。(完)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