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4日讯 近期,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公布了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捷资源”)控股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捷环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显示,中捷环洲作为中捷资源的控股股东,于2017年9月29日将质押的3,000万股中捷资源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业务,直至2018年1月19日将上述股票质押延期回购的信息告知中捷资源;质押的4,000万股中捷资源股票,原定质押解除日为2017年12月15日,直至2018年1月19日告知中捷资源上述质押股票仍未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上述涉及股票合计7,000万股,占中捷资源总股本的10.18%。中捷环洲未及时将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业务的信息以及股票质押到期后仍处于质押状态的信息告知中捷资源,导致中捷资源于2018年1月22日才将上述信息进行公告。
浙江证监局指出,中捷环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警示。同时,要求该公司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