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29日讯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简( 市 )字 [2018]第02014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施工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调查发现,施工的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07合同段木樨园桥北站公共区照明电气工程,在站厅层15-16轴照明配管有3米长采用金属软管,与该工程图纸:动力照明系统木樨园桥北站公共区装修配电设计总说明(图号:BJM8III-11-03-07-SS-DZ-001A)第七条线路敷设:照明配电线缆采用低烟无卤导线穿薄壁镀锌钢管(JDG),沿吊顶内暗敷设的要求不符。属于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北京市住建委责令江苏沪港装饰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处罚款647.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