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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一股东因违规卖出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2018-03-23 09:15:1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22日讯 近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吴通控股)股东胡霞因违规卖出所持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19号)。

监管函显示,2018年3月19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截至2014年10月30日,胡霞持有吴通控股9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5.13%。2014年10月31日,因吴通控股完成了收购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非公开发行,胡霞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3.89%。2015年6月2日,胡霞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吴通控股股票100万股,占吴通控股总股本的0.44%。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6月8日,因吴通控股完成了收购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两次非公开发行、回购注销上海宽翼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未完成2015年度业绩承诺的股份,胡霞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2.51%。

2016年11月15日,胡霞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吴通控股股票700万股,占通控股总股本的0.55%。胡霞在因吴通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主动减持吴通控股股份时,未按照《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也没有停止卖出吴通控股的股份。

深交所指出,胡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8.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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