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21日讯 近期,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体育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从业人员蒋乐辉因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被广东证监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号)。
决定书显示,蒋乐辉系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体育路证券营业部任职的证券从业人员,从业期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2015年6月12日至2017年3月3日,蒋乐辉私下接受李某平等多名客户委托,利用“梁某根”、“黄某玲”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买卖证券。期间,账户组的交易均由蒋乐辉决策实施。蒋乐辉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交易期间没有违法所得。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决定责令蒋乐辉改正,并给予其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