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20日 3月20日,*ST上普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虚假贸易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书,被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书显示,为弥补 2014年度利润缺口、完成利润指标,2014年 9月 至 11月 ,上海普天与上海晟飞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晟飞商贸)、 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巴斯巴) 之间进行 2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 1783.12万 元,虚增利润总额 134.73万元。2014年 11月 ,上海普天与上海成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雨能源)、上海中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瀚企业 )之间进行 1笔三方贸易,虚增营业收入 2478.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63.67万 元。上述 3笔三方贸易共导致上海普天2014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4261.75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998.4万元,占上海普天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1354.96万元的 73.68%。
经查,在上述三方贸易中,贸易合同的标的货物相同,签订合同及支付款项的时间相同或相近,在流程上均是由上海普天对外销售,最后又由上海普天购回,贸易流程与资金划转形成闭环,且所涉及的货物均以虚拟库的形式出入库,不发生实物流转,属于虚假贸易。
上海普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构成了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海普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 处以4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