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按照总局及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北京市局专题部署,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排查治理突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首都人民努力营造安宁、祥和、愉快的节日氛围。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检查。结合春节期间食品药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力度,特别加强对大型餐饮企业、酒店、连锁经营餐饮单位,年夜饭供餐单位和庙会、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进一步加强网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监管工作。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21日,累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8592人次,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12313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22家,批发市场253家,商场、超市3577家,餐饮服务单位7359家,药品企业1002家),确保了全市食品药品市场的整体平稳和有序供应,未发生食品药品严重违法问题和突发安全事件。
二是狠抓风险隐患排查。坚持把监管关口前移,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热销食品、特色食品、食用农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重点突出添加剂、污染物残留、致病性微生物等指标项目。通过快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对不合格食品药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91件,无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5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2例,通过评价分析,未发现预警信号。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继续强化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节日消费高峰时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春节期间,共发现食品药品违规行为33起,立案22件。
四是积极营造共治氛围。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庙会等春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发布节日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同时,保持12331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春节期间,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202件、咨询33件,依法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