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22日讯 近日,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之步”)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因信批违规、违规对外担保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股转系统发[2018]135号)。
决定书显示,贵之步于2015年10月23日挂牌,挂牌前公司董事长郑靖与杨某约定杨某出资788万元认购贵之步股份,杨某履约。此项交易可能导致贵之步股权变动,并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披露文件中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四条、第十一条以及《关于申请挂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此外,贵之步挂牌后于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为控股股东郑靖累计提供担保1900万元,占挂牌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7.75%。贵之步的上述对外担保均未及时经内部程序审议并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第七条、《业务规则》第4.1.2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四十六条的规定。
贵之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郑靖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主要责任,对上述对外担保进行了审批,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1.5条的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周旅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对贵之步及其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