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11日讯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河南监管局对中原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原证券因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上存在漏洞被处罚,其高管赵丽峰、谢雪竹被予以公开谴责。
决定书显示,中原证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公司合规管理意识薄弱,合规人员配置不足;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重业务收入,轻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机制失衡。同时,赵丽峰、谢雪竹作为公司时任分管投资银行业务、合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责令中原证券在2018年4月22日前予以改正,并于4月30日前提交书面报告,河南监管局将组织检查验收;同时要求中原证券在2018年2月28日至8月31日期间,应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河南监管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赵丽峰、谢雪竹予以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