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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起 出口苏丹商品不再实施装运前检验

2018-02-11 10:09:50 中国日报网

近日质检总局与苏丹标准计量组织协商后决定,从2018年3月1日起对出口苏丹商品不再实施装运前检验,各地检验检疫局不再受理出口商申请,苏方不再要求进口商提供装运前检验证书。

该决定是总局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而出台的措施之一,旨在降低查验率、缩短检验检疫时长,进一步促进通关便利化。检验检疫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质量提升行动和全国双打领导小组部署的“清风行动”各项部署,继续做好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一路一带”沿线国家商品质量信誉。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苏丹产品企业,应认真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自觉把好产品质量关,促进外贸优化升级。

2013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SSMO)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谅解备忘录》,决定对中国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旨在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促进中国和苏丹之间贸易的健康发展。自2013年11月1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开始对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自2014年1月1日起,苏丹标准计量组织等有关部门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CIQ)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办理中国出口苏丹工业产品的验证放行手续。(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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