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8日讯 2月8日,*ST 众和发布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已由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调查完毕。2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ST 众和存在2016 年、2017 年部分定期报告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的违规行为。众和股份未按规定计提(子公司金鑫矿业)逾期贷款的罚息,导致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 年度半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同时,*ST 众和还存在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主要资产被查封、订立转让子公司股权的重要合同、董事长许建成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
福建监管局认为,众和股份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主要资产被查封、订立转让子公司股权的重要合同,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众和股份未及时披露董事长兼总裁许建成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依照《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福建证监局拟对众和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拟对许建成、詹金明、黄燕琴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拟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3 至 5 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