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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强力推进“十三五”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实施

2018-02-05 17:47: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2017年以来,在总局的部署指导下,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各盟市、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十三五”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快实施“健康中国”和食品安全战略,大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

一、实施国家规划的主要做法。一是准确把握国家规划要求,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在深入分析全区“十三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规划设计与国家规划一脉相承,将今后五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定位在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产业规模逐步壮大、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等五方面,细化具体指标40项,对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予以进一步明确。二是明确规划任务分工,强力推进规划实施。为确保规划各项任务如期实现,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办专门下发实施“十三五”国家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任务分工,对规划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将规划实施情况列为对各盟市、自治区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组织开展2次全区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全力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规划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全区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二、实施规划取得的成效。一是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切实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累计抽检各类食品113676批次,检验总量为4.5批次/千人,其中针对农兽药残留抽检食用农畜产品31325批次,检验量达到1.24批次/千人,抽样范围、品种实现全覆盖,基本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二是农牧业源头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出台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落实国家农药零增长行动计划,建设农药减量控害等示范区199个,全区无公害、绿色、有机等食用农畜产品认证数增至2296个,比上年度增长了21%,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和农药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食用农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测合格率达到98.6%以上。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水平全面提升。大力推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和食品添加剂审评专家及核查员库,出台《食品生产职业化检查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工作,考核全区执法人员3681名,合格率达到93.81%。全面推行“四化”(网格化、表格化、痕迹化、智能化)监管模式,实现执法程序标准化、规范化。完成旗县、乡镇苏木监管网格划定,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制定完善“四品一械”风险管理清单,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现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常态化、广覆盖。全区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达到8545名,占全区常住人口比例达到的3.4人/万人,在嘎查村(社区)聘请信息员1.73万人,并制定信息员管理办法,基层监管网底进一步筑牢。四是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扎实推进。立项马奶、驼乳、奶茶粉、牛羊肉等地方特色食品标准8项,有效弥补了标准缺项,起草制订《食品追溯信息系统设计与实施规范》《肉及肉制品追溯规范》以及白酒、食用油、乳制品、农副产品等五大类食品11项追溯标准,初步形成自治区食品追溯标准体系框架。制定蒙药炮制规范、蒙药制剂规范、蒙药材标准等477项,通过专家审定并批准发布,超额完成自治区推进标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所下达的455项蒙药标准制修订任务。五是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全区安排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5.03亿元,常住人口人均监管经费超过19元,其中食品检验检测经费投入1.84亿元,较2016年增长22.8%。积极推动基层标准化监管所建设,重点加强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建设和执法车辆、快速检测仪器、执法取证装备、应急处置设施等的配置。累计建成基层标准化监管所528个,快检设备配备率达到100%,完成食品快检车辆招标采购工作,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率进一步提升。完成12个盟市食品药品实验室改造和10个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成区域检验检测中心5个。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总投资2935万元,配备检验仪器设备377台套,配备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总面积达43076.27平方米。六是“四品一械”产品质量水平稳步提升。2017年,各级监管机构切实加强对“四品一械”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企业、产品加大巡查频次和抽检数量,有效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食品(含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8.3%;药品(含中药材、中药饮品)抽检3177批次,合格率88.98%;化妆品抽检520批次,合格率95.57%;医疗器械抽检83批次,合格率91.56%,均比上年度有所增长。七是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体系更加完善。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体系,启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联盟建设工作。开展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工作,对11家在产的药品制剂企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现场检查。2017年全区旗县(市、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比例达到10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比例达到91.26%,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比例为47份/百万人。八是执业药师队伍和服务水平逐渐增强。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要求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加强各级党委、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力度,切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与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大规划实施经费保障力度。尽快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财政投入机制,尤其要保障“十三五”期间重点项目的投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部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督查督办,及时通报进度。根据规划实施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开展部门联合行动,共同治理影响我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条的紧密衔接,保证规划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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