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29日讯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苟军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经查明,2017 年 9 月 27 日,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传播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博瑞书坊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书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上公开挂牌出售其名下 34 处商业用房。上述出售资产的账面净值为 3733 万元,挂牌出售底价为 7514 万元。经会计师测算,上述交易若全部成交,预计实现净利润 2697.39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4.85%,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同时,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4270.50 万元,上述交易预计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但公司未就前述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监管督促,直至 12 月 1 日才予以披露。
公司有关资产出售的信息披露不及时,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 第2.1条 、第9.2条等有关规定条等有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苟军作为公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苟军作为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披露违规对公司的披露违规 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第第第2.2条、第3.1.4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中做出的承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我部 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 会秘书苟军予以监管关注予以监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