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29日讯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公布了关于对北京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三科技)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股转系统发[2017]1775号)。决定书显示,金三科技存在资金占用宰发生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的违规事实。
据悉,2017年1-8月期间,金三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彭飞通过向非关联第三方公司预付账款等形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441.05万元。上述资金占用在发生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金三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简称《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彭飞占用该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第4.1.4条,同时彭飞作为挂牌公司董事长,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金三科技和彭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