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4日讯 证监会网站昨日披露了发审委2018年第19次发审委会议结果,由中信建投保荐的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宁医院”)首发申请未通过,成为今年第十二家被否的IPO企业,保荐代表为丁旭东、潘锋。
公告显示,康宁医院通过管理输出方式向多家精神专科医院、以精神康复为主的综合性医院和精神科科室提供管理服务。发审委要求公司说明所管理医院未列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向其提供资金、收取管理服务费用是否属于分红的行为,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其中,北京怡宁医院在筹建阶段的款项部分由康宁医院垫付,该医院成立后,康宁医院为其提供管理服务。北京怡宁医院的法定代表人为管伟立,为康宁医院实际控制人之一。发审委要求公司说明借给北京怡宁医院部分资金用于日常营运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未向北京怡宁医院收取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的原因等。
另外报告期内,康宁医院与关联方存在关联交易情况,同时注销或转让了部分关联方。发审委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替康宁医院承担成本、费用以及其他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同时发审委还问及,鼎晖维鑫、鼎晖维森股权转让与收购平阳长庚医院之间的商业逻辑关系,转让后原转让方是否仍对平阳长庚医院存在重大影响,康宁医院继续管理平阳长庚医院精神科、确认管理服务收入远大于其固定效益基准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