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1日讯 1月19日,据湖北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此外,相关责任人张继先、熊山也收到了罚单。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银监罚决字〔2017〕37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 |
单位 | 名称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徐小建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3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2月26日 |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张继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银监罚决字〔2017〕38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张继先 | |
单位 | 名称 | ——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通过信托公司将本行发行的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问题中承担领导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2月26日 |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熊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鄂银监罚决字〔2017〕3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熊山 | |
单位 | 名称 | ——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通过信托公司将本行发行的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问题中承担承办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