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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商行理财业务违法违规 理财资金投资信贷资产

2018-01-22 10:16:25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1日讯 1月19日,据湖北银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35万元。此外,相关责任人张继先、熊山也收到了罚单。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银监罚决字〔201737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徐小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1226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张继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银监罚决字〔201738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继先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通过信托公司将本行发行的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问题中承担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1226 

  

湖北银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熊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银监罚决字〔201739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熊山 

单位 

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在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理财业务中“违反监管规定,通过信托公司将本行发行的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问题中承担承办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1226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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