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9日讯 甘肃保监局19日发布甘保监罚〔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恒信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文件显示,2017年5月至7月期间,恒信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别登记设立了恒信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白银分公司及平凉分公司3家分支机构,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恒信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向甘肃保监局书面报告上述分支机构设立事项。
时任恒信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运营部负责人王强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文件指出,恒信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七十条,甘肃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王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