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0日讯 四川保监局10日发布川保监罚(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利宝川分”)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利宝川分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时任利宝川分总经理王增杰、时任利宝川分销售管理部负责人丁毅,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版)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对利宝川分罚款30万元;对王增杰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丁毅警告并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