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保险>>

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因存业务数据不真实等行为被罚款38万元

2018-01-09 10:59:0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月8日讯 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近日发布甬保监罚〔2018〕2 号、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存在业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2015年7月—2016年8月,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57份保单在业务系统中记载的销售人员非上述保单实际销售人员,为公司其他销售人员。2016年,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承保的2份保单中投保人联系电话非投保人真实联系方式,为公司销售人员电话。

此外,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还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2015年11月,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在产品说明会上承诺客户现场签订即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实际给予现场签单的2名投保人价值1.27万元的礼品。

公司副总经理俞益本为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文件指出,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该相关规定,宁波保监局决定给予太保寿险宁波分公司罚款合计38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给予俞益本警告,并处罚款合计7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