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2日讯 1月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官网显示,北京保监局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京保监罚〔2017〕11号处罚决定,对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复星保德信北分)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复星保德信北分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产品说明会录音录像资料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九条,北京保监局决定对复星保德信北分处以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任复星保德信北分副总经理于晶、时任复星保德信北分个险业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王霏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北京保监局决定对于晶、王霏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