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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严惩滥用科技之名行金融违法之实

2017-12-16 18:14:15 经济参考网

作者: 吴黎华

12月15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严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整治市场乱象。据介绍,近日,证监会查处了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证监会查明,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木尔坦公交工程项目、虚构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等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达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达73%,2016年前三季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约20%。上述虚假财务数据通过雅百特2015年年报、2016年半年报及三季报公布,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

常德鹏表示,雅百特信息披露违法案是证监会查处的一起性质恶劣的上市公司跨境财务造假案,由于本案违法事实涉及境外项目,证监会及时启动跨境执法合作程序,向巴基斯坦、香港、美国等境外监管机构提出执法协助请求,境外监管机构向我会提供的证据与证监会在境内掌握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监会查实认定了雅百特公司的违法行为,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目前,证监会已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机构签订了监管合作备忘录,持续加强证券期货领域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互换,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雅百特案反映出上市公司实施跨境财务造假的新动向,该案的成功查处表明,在跨境执法协作框架下,任何违法行为都难逃法网,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雅百特的上述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在案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我会决定,对雅百特处以《证券法》规定的顶格罚款6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永处以30万元顶格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对本案涉及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将严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本案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有关事实,证监会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他强调,证监会将不断加强上市公司监管,对财务欺诈、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从严执法,治理市场乱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当天,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在第六届“上证法治论坛”上发布表了讲话。他表示,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涉及证券法、期货法、公司法、刑法以及相关行政法律等多个部门法律。当前,有关方面正在大力推进包括证券法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的起草制定、修改完善等工作,这是新时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引领性工作。

黄炜表示,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从证券的法律属性出发,合理拓展“证券”范围,努力为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提供丰富的融资产品服务。要继续稳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立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制逻辑,提高证券发行制度的市场适应水平,满足不同类型、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立足于控制权转移的监管和披露逻辑,增强并购重组制度的有效性,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要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法律本质出发,围绕发行人条件、投资者构成、交易方式等要素差异决定的市场风险特点,合理安排不同层次市场监管制度,形成市场错位发展、有序竞争,为不同层次的企业发展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交易服务。

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方面,要增强金融立法的统合性,按照“相同性质行为、相同监管标准”的原则,针对名目不同但功能相同或者相近的证券产品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在充分尊重市场自治与效率要求的同时,兼顾市场公平,维护市场秩序,完善股份减持、停复牌、程序化交易、融资融券、退市等制度。要抓紧完善市场风险治理机制,健全市场风险监测监控制度,明确应对市场风险的流动性安排,着力构建系统性风险防控机制。

他提到,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为主要特征的金融科技创新正在深刻地影响着资本市场,挑战前所未有。法律制度要主动跟上科技进步的步伐,积极应对科技发展对市场监管带来的全新挑战,为鼓励并规范科技创新预留制度空间。要厘清通过技术实现的证券交易的金融特性,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监管制度,并为科技金融创新建立必要的容错纠偏机制。要严惩滥用科技之名、行金融违法之实的行为,通过对违法行为特征的清晰勾勒,洞穿不断翻新的违法行为的“科技伪装”,实现对投资者的平等保护,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完)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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