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宁秋红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银监会广西银监局对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对宁秋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宁秋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银监罚决字〔2017〕15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宁秋红 | |
单位 | 名称 |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林仁德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办理授信业务。宁秋红对相关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罚款人民币25万元。对宁秋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广西银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