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天津出台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21条禁令

2017-12-05 17:13:55 新华网

新华社天津12月5日电(记者张华迎)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不设置消防通道、擅自拆改住宅楼房承重结构……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天津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房屋建筑安全有关事项的公告》,违反公告中21项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根据公告,天津将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从事相应的工程施工将被叫停。企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擅自开工建设。企业无方案施工或采用未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的,不得施工。

针对部分企业施工现场不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行为,天津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公告还要求施工现场在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人员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施工。

同时,为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公告还明确禁止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此外,对将违反规定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出租,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出租,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等行为,天津将坚决叫停严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