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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面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7-12-05 14:15:05 新华社

  新华社乌鲁木齐12月4日电(记者 周晔)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召开的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出台《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完整的案件闭环管理机制、执法责任体系、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及推行“互联网+公安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快推进新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谢林介绍,实施意见共分总体任务目标、工作措施要求、强化组织落实三方面,其中“工作措施要求”部分,细化为9方面54项具体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新疆公安机关要建立执法办案场所“闭环式”管理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建立刑事案件讯问和行政案件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保证音视频资料的完整性、客观性,实现作为证据使用的音视频资料刻制光盘交专人管理并随案移送检察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蔡红剑介绍,新疆将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完善对民警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追究机制。同时,继续推行“互联网+公安服务”模式,行政许可、备案类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简化行政事项办理程序,推行“预约”“一站式”等服务模式,清理不必要的申请和证明材料。

  目前,自治区的108个县级公安机关全部落实“两统一”要求,全面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以加强执法监督管理。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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