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 刘长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0日披露,该部门自2017年12月1日起不再办理具体的企业登记业务,原登记企业已全部下放至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
自2014年11月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把下放该局直接承担的企业登记管理权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予以落实,分期分批、积极稳妥地把在该局登记的企业逐步下放至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截止2017年1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将原登记的2037户企业和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依法办理注销登记的617户全部企业,全部下放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管理。
有关专家表示,下放企业登记管理权不仅有利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从具体的企业登记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履行中央机关职能,集中精力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也有利于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管理。此举进一步推进了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方便了企业办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