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将建立 工商总局牵头

2017-11-14 16:20:00 中国政府网

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建立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同意建立由工商总局牵头的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据悉,联席会议由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邮政局等35个部门组成。工商总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工商总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商总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国务院。

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 茅  工商总局局长

副召集人:唐 军  工商总局副局长

胡祖才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炳南  商务部副部长

陈 钢  质检总局副局长

成  员:何建中  中央编办副主任

孙 尧  教育部副部长

黄 卫  科技部副部长

张 峰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孟庆丰  公安部副部长

顾朝曦  民政部副部长

熊选国  司法部副部长

胡静林  财政部副部长

张义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翟 青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易 军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宋建朝  农业部党组成员

项兆伦  文化部副部长

金小桃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国强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

沈 莹  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

王令浚  海关总署副署长

任荣发  税务总局总经济师

周慧琳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孙梅君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封加平  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

贺 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王晓峰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甘藏春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任贤良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

曹 宇  银监会副主席

李 超  证监会副主席

梁 涛  保监会副主席

綦成元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

刘 君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