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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美化工发烟硫酸外泄”续:5人涉罪被公诉

2017-11-10 18:43:41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欧阳兴报道:今年1月24日,位于兴国县的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新进原材料发烟硫酸,在原料卸入储罐过程中发生放热反应,造成2人死亡、59人受伤。11月10日,记者获悉,近日,兴国县检察院以郑某、蒋某、郭某、吴某、熊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12月24日,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西某化工公司签订98%硫酸采购合同。2017年1月12日,江西某化工公司与新干县某化工公司签订98%硫酸采购合同。2017年1月17日,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与新干县某化工公司签订105%硫酸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新干县某化工公司开始向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供应105%硫酸和98%硫酸,新干县某运输公司负责承运。

2017年1月,郑某(新干县某化工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干县某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指使蒋某(新干县某运输公司车队长)安排吴某、熊某驾驶槽罐车先后从广东省某电化厂共装运两车生产使用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硫酸,在郭某(新干县某化工公司业务员)安排下,将该两车不合格硫酸运送到了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卸入该公司内储存98%硫酸和105%硫酸的大储槽。

1月24日,在硫酸卸入储槽过程中发生放热反应事故,造成2人死亡、5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33万余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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