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丁文韬)近日,江西印发《推进生态保护扶贫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到“十三五”末,贫困地区生态质量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实施,贫困群众通过生态补偿的受益明显提高。
江西制定生态保护扶贫实施方案,图为被青山包围的井冈山市(资料图)
目前,我省共有21个国家级贫困县:莲花县、修水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吉安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广昌县、上饶县、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4个享受国家级贫困县帮扶政策的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区、都昌县。
为把实现生态价值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让贫困群众吃上“生态饭”,《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安排25个贫困县管护补助1.2亿元左右。依托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充分挖掘贫困地区农业生态、旅游观光、文化教育等多种产业功能。
同时,积极开展人工造林,造林项目向25个贫困县倾斜,优先支持贫困县申报创建国家湿地公园和省级湿地公园,优先支持抚河西支、桃江河流域等不达标水体环境综合整治。提高25个贫困县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系数,建立补偿资金与扶持贫困群众挂钩机制。
通过加强生态保护,加大生态补偿等措施,争取2017年全省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700亿元,力争到2020年旅游总收入超5000亿元,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十二五”末水平,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较“十二五”末提高10%左右;地表水质量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进一步提升,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对贫困地区的补助比例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