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保险>>

东风南方保险代理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2017-10-11 22:48:51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1日讯 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今日公布对东风南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南方) 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东风南方未按规定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事项;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

决定书显示,经查,东风南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事项。东风南方于2016年6月23日设立海南分公司,于2016年12月14日向海南监管局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事项,未在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

时任东风南方车险区域经理潘瑞华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二、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东风南方于2016年10月15日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海南分公司拟任负责人变更为肖三,于2016年12月14日向海南监管局报告临时负责人变更事项,于2017年3月28日向海南监管局提交关于肖三任职资格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其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

时任东风南方车险区域经理潘瑞华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综上,海南监管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未按规定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下同)第十四条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七十条,给予东风南方警告,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潘瑞华警告,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八十二条,给予东风南方警告,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潘瑞华警告,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