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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佛山、东莞、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与应急处置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2017-09-12 17:00: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关于“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战略决策,切实加强广州、佛山、东莞、清远区域内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执法办案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协查联动,促进区域内食品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共同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群,近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佛山、东莞、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广州举行签订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与应急处置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仪式。

四方签署了《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清远市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与应急处置区域合作框架协议》,决定以“区域合作、协查联动、信息共享、共同打击”为宗旨,发挥各自优势,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联动、案件协查核查联动、大案要案联合查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投诉举报受理共享等方面深入合作。根据协议,四方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异地委托送达文书协助机制、信息沟通共享机制、联合打击、联合整治、联合处置等方面共同推出合作举措,不断提高跨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会议指出,协议的签订是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大稽查”、“大抽检”、“大提升”等工作部署的重大举措,广州将严格落实和执行协议内容,深化跨区域合作模式,推动执法办案和应急处置的新进程。四方要以此协议签署为契机,在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中积极响应,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提升跨区域食品药品执法效能和水平。

广东省局稽查局苏盛锋局长对广州、佛山、东莞、清远四个市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要求四市要严查严办、重拳出击,坚决落实“最严的处罚”;要加强合作、深挖扩线,全面推进“大稽查”工作部署;要先行先试、勇于探索,努力打造区域合作的示范模式。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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