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职工又有新福利

2017-08-12 12:13:19 广西日报

为全面提升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日前,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在广西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可获1000元-2400元补贴。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二是自今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一般职业(工种)补贴标准为: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应补贴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应补贴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应补贴2000元。符合我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这也意味着,最高可获取的补贴金额为24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进行核对,再由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通知要求,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比对,有效甄别证书的真实性,严防冒领、骗取补贴。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记者 罗琦 通讯员 周坚)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