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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首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7-08-11 16:14: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福建首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今年10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八章一百一十九条,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食品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对食品安全进行规范,全面保障福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条例》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要保证全过程可追溯;网络交易平台须设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食品安全;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全面实行登记管理;一年内累计三次被处罚将取消经营资格等,从法规层面解决了食品监管执法各类难点热点问题。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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