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宁波7月26日消息(记者杜金明 通讯员王竹君)7月25日下午,宁波市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启动会在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会上透露,未来三到五年,宁波市将建设不少于 12条示范街(商圈)、150个示范商场(市场、连锁体)和1500家示范经营单位。
据介绍,这些示范街(商圈)将覆盖除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以外的所有县级行政区域。2017 年为试点起步阶段,全市创建示范街(商圈)不少于6个,示范商场(批发市场、连锁体)不少于55个,示范经营单位不少于500个。
此项工程也是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化妆品行业综合治理,落实化妆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督责任,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化妆品监管工作,提升整体规范水平的重要举措。
原省级示范单位≠尚方宝剑
化妆品事关老百姓的“面子工程”,是近几年社会关注较高的热点问题。但在一线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化妆品经营商家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不够到位,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难以落实。此次示范经营单位包括美容院、美发店、专卖店、母婴用品店、酒店、药店、小超市及其他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标准包括主体与环境、产品合法性、标签与标识、渠道与来源、广告与宣传、消费放心六大项。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2015年已创建的省级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也全部纳入本次示范建设,对不符合新标准的单位,市局将按省局要求撤销其原省级示范单位称号,并收回牌匾。
政府引导自愿参与
本次化妆品经营示范建设有着极大的不同,政府部门重点在于引导和服务,并不授予称号,而是根据当前化妆品经营领域中的薄弱环节以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评分细则,引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保障产品安全,参与的单位无需书面申请,也没有固定的及格分数。对于所有自愿参与到示范创建中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在对标完善、改进提升后,年底前将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考评组按评分细则进行打分评定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最终目标是逐步形成市场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实施精准监管、社会各界共管共治的化妆品安全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在《示范商场建设标准》和《示范街建设标准》中,记者均看到有一条“全员参与”的标准,即商场内所有的化妆品经营单位均纳入建设范围,均应达到示范经营店建设标准;
街区内所有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均纳入建设范围,均应达到示范经营单位或商场建设标准,从而确保了示范商场和示范街建设零死角、无缝隙,每一家示范经营单位的得分都是示范街或示范商场得分的基础,因此可能直接影响到示范街或示范商场的最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