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保障辖区内化妆品经营的有序性、安全性,按上级《关于排查总局通告10批次防晒类不合格化妆品的通知》要求,固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湖所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户开展排查工作。
该所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排查总局通告10批次防晒类不合格化妆品的通知》文件内容,明确检查重点;二是深入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户经营场所内,对比参照相关文件开展排查工作;三是在进行排查工作的同时,对化妆品经营户的证照进行核查,并检查相关进货查验记录。
目前,石湖所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户的排查工作已经结束,未发现文件所述10批次防晒类不合格化妆品。
(王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