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7月7日消息(记者 李腾飞)7月7日,经云南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审改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这标志着云南省成为全国率先实行行政许可目录省级集中管理的省份,同时也是云南省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又一项重要成果。
云南此次公布的《目录》,共涵盖41个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各级行政许可事项651项。其中,省级有审批权限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66项,较之前的507项减少了41项(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住建、林业、水利、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等的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整合;对省政府设定的期限已超过1年的2项临时性行政许可,即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市公交车线路运营许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燃气换瓶点、气化站经营管理资格审批”予以冻结;近期法律法规修订予等情况动态调整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在编制《目录》的同时,省政府审改办还组织开展了全省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的清理规范工作,停止使用“管理服务事项”或“内部服务事项”等不规范概念,平均清理规范州市级行政职权112项,县市区级行政职权87项。
据介绍,此前,云南行政许可目录按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政府分别梳理和公布,造成各地各级公布的目录名称不统一、数量不一致、权限不明确等问题,一些行政许可事项游离于目录管理之外,制约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也给一些地方和部门违法违规擅设行政许可留下漏洞。为了在全省范围内规范行政许可,明确各级权限,做到全省一致,堵住法外审批的漏洞,省政府审改办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印发<地方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公布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对全省省、州、县三级政府部门公布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多次征求省级部门和州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目录》。《目录》对许可事项名称进行了统一规范,对各项要素尤其是对审批层级、设立依据、审批涉及领域及审批权限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今后,《目录》将由云南省政府审改办统一管理,统一赋码,所有事项的调整必须经省政府审改办按程序办理后执行。凡未列入《目录》的事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事前审批,这将彻底堵住乱审批的路子。据介绍,省政府审改办下一步还将以《目录》为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精简、取消、合并力度,精简省级行政审批职权;二是开展好“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简相关证明材料,为群众办事增便利;三是加大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清理规范,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四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用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五是研究出台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革命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