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银监会涪陵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整,处罚依据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涪陵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涪银监罚决字〔2017〕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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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钟家雄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整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涪陵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7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