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为持续深化民生档案工作,提升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业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研究,通过列支专项课题研究经费、课题申请、前期调研、规范拟定、专题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环节工作,最终形成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档案局联合制定了《办法》。
《办法》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和业务档案的管理体制、机构及职责;规定了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移交、鉴定与销毁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提出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分类、保管期限划分、整理质量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办法》的印发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