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5月18日讯(记者 单文玲)17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第六期》,公示山东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山东诚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仓库内有“泰和一迈”大量元素水溶肥料10箱,20kg/箱,显著标注“瑞士泰和作物营养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嫌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执法人员对现场产品予以查封。经调查,该批产品共生产了110箱,售出100箱,成本价3600元/吨,销售价4000元/吨,货值金额8800元,违法所得800元。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1、责令停止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2、没收违法生产的“泰和一迈”大量元素水溶肥料10箱(20kg/箱);3、处罚款4400元;4、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