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8日上午,永州市零陵区食药监局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召开约谈会。会上通报了当前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处方药销售未凭处方销售、驻店药师营业时间不在岗等问题,与会企业向该局签订了承诺书,要求被约谈企业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自查整改。
会上详细讲解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药品经营企业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主要行为,进一步加强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的意识及风险意识;解答了企业负责人对于药品经营政策的相关问题;探讨了在药品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与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共同分析了当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面临的形势,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需要采取的措施,使药品经营者进一步认清形势,在今后的药品经营中合法合规的经营。通过此次约谈,企业负责人均表示一定按照约谈要求,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唐育华 刘长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