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珠海5月15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阮韬、黄洪锋)日前,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从一名入境旅客的行李中查获一瓶冰袋保存的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规格为50毫升。经询问,该药品购自澳门,拟携带入境供亲属治疗疾病。但该旅客不能提供任何医疗证明,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该瓶人免疫球蛋白予以截留,同时告知该旅客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属于特殊物品中的血液制品,旅客若在7天内补交医院有关证明或医生处方,可以取回药品。该名旅客后补交了医院有关证明,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核查相关证明有效后,准予其携带入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均属特殊物品的范畴,因其传播传染病风险较高,属于检验检疫部门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携带自用且仅限于预防或者治疗疾病用的血液制品或者生物制品出入境的,不需办理卫生检疫审批手续,出入境时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出示医院的有关证明;允许携带量以处方或者说明书确定的一个疗程为限。
拱北口岸出入境人流量大,旅客携带物种类繁多,而特殊物品一般具有品种多、品名杂、外包装差异大等特点,现场查验难度较大。今年以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多措并举,加大特殊物品查验力度,已截获特殊物品15批次,包括核酸蛋白、核酸样品、母乳、促排卵针、胰岛素针、人体血清、人免疫球蛋白等,均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其中,对一例违规携带核酸类生物制品的旅客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为拱北口岸首例对违规携带特殊物品进行的行政处罚。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旅客,邮寄、携带特殊物品出入境,应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在出入境时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