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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网络司法拍卖实施意见

2017-03-19 10:30:00 陕西日报

●全省11个中院109个基层法院开通司法拍卖平台

●4月1日起所有执行案件财产拍卖全部在网上进行

3月17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拍司法解释,结合我省实际,省高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

《实施意见》共有二十八条,包括了网络司法拍卖的概念、原则、业务流程、拍卖底价、异议处理等9个方面的内容。作为今后全省各级法院开展网拍工作的基本遵循,《实施意见》对于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网络司法拍卖,促进网络司法拍卖的规范化、信息化、高效化具有重要作用。

网络司法拍卖与传统司法拍卖相比,具有参与竞拍的范围大、拍卖标的物拍值最大化、零佣金、拍卖透明度高、可以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的优点。目前,全省11个中院、109个基层法院在“淘宝”网开通了司法拍卖平台,接下来将抓紧在“京东”“公拍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等搭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从4月1日起,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宜采用网络拍卖的财产可在网下拍卖外,一律停止网外拍卖,所有执行案件涉案财产拍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此外,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在榆林市辖区法院开展二手车、二手房询价机制试点工作,鼓励银行开展“网拍贷”业务,为在全省法院推开探索方法、积累经验。对未按规定开展网拍工作的法院,省高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诫勉谈话。(记者 马黎)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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