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政策>>

北京:9月26日起全面实行“五证合一”

2016-09-25 07:44:36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五 证: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 统计登记证

记者23日从市工商局获悉,9月26日起,本市将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改革范围包括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含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此次改革范围。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则可享受“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政策。

改革实施后,申请人在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时,只需要填写“一张表格”,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能拿到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必再到人力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办理相关许可证。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时,可在工商登记大厅同时领取到“一证通”数字证书,方便快捷。

事实上,去年“三证合一”推行后,本市已提前将统计登记也纳入合办范围,实现工商、税务、质监、统计“四证合一”。此次“五证合一”改革主要是与人力社保部门完成数据对接,进一步便利企业注册登记。

此前,繁琐的各项注册登记手续让不少创业者苦不堪言。“五证合一”落地后,新设企业无需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工商部门在核发营业执照后,会将市场主体的基本登记信息直接共享给社保经办机构。数据多跑路,换来企业少跑路。

据介绍,自全面实施“三证合一”改革以来,企业登记时间已从一个月缩短到3至5天。企业双创活力被大大激发。截至今年7月底,本市共发放“三证合一”营业执照58.54万户,占存量企业总户数的45.01%。今后,随着“五证合一”的实施,登记环节将进一步减少,审批效率继续提高,办证时间大幅缩短,创业准入的成本有所降低。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企业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就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登记机关会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保经办机构等单位。

尚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随变更登记一并换发。企业设立和变更、换照均无需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8年1月1日以前,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企业需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执照将不再有效。(记者 陈雪柠)

(责任编辑:李素)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